【江苏】泗阳县公安局无人机三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重新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9114-1
(二)项目名称:泗阳县公安局无人机三期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492.5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492.5万元,任何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泗阳县公安局无人机防御指挥车、无人机方舱及场地配套、5G飞控、无人机应用等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免费质保期:3年;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10月26日 09:00至2022年11月01日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0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5229058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阳县公安局
地址:泗阳县北京西路
联系方式:徐连平 18360210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建凌中路16-3
联系方式:倪学柱 18951377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学柱
电话:18951377816

信息来源:
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4/003004002/20221025/706391a1-f01a-4c69-af5d-c0e3cf51fa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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